市住建局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管理
浏览次数:1744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6-01 |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房函〔2023〕194号),采取多举措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压实各方安全职责,提高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维保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规范电梯使用各个环节,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电梯事故和纠纷。二是突出重点强监管。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部门职责,重点查处电梯维保单位未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维保,未签订有效维保合同,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指导物业服务单位履行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对电梯采购安装合同予以备案,监督开发单位与电梯制造销售单位及时履行购销合同,将合同履约情况作为开发建设单位后期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参考依据。三是应急抢险保安全。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制订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加强电梯安全执法协作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执法合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