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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继续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1974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6-08

近日,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明确停止收取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费用后,为确保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正常开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00号),要求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白蚁防治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与建设单位共同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

二是强化白蚁防治技术支撑。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控制城镇区域白蚁种群密度,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服务,简化流程,早日实现白蚁防治网上预约、受理和反馈;

三是保障履行职责所需相关经费。明确取消收费后,各市县白蚁防治单位所需相关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主办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技术支持:池州市房地产网络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566-2310369 0566-2310777   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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