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科
浏览次数:19786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2-20 |
1、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主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库;
2、指导全市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产籍管理、房产中介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主城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工作;
3、参与城区房地产开发中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
4、负责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缴交及拨付、商品房预售受理、审核、预售资金的监管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预审和换证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评估、白蚁防治、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测绘等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核、审批。
6、承担主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合同签订;
7、负责主城区商品房、自建房等初始登记审批工作;
8、负责主城区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
9、负责全市房产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10、协调仲裁房地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