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
浏览次数:2584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5-02 |
自4月1日起,我市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或停征包括白蚁防治费在内的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确保城市白蚁防治工作的平稳运转,市白蚁防治部门及时开展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池房〔2017〕22号),规范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申报流程,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具有白蚁防治措施,同时强化对在建项目蚁害预防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将新建商品房项目白蚁防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