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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之道“去杠杆”——三季度经济形势述评之九
浏览次数:2574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11-02

   随着去杠杆任务不断推进,我国企业负债率正逐步下降。截至8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6.4%,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但全面落实去杠杆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为实体经济发展输送健康“血液”。

   日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了七条主要途径,为逐步破解企业去杠杆难题指明了改革线路图。其中,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正以改革为推手,向暂时困难的好企业施以“援手”,为金融机构转型发展打开“新天地”。

   当下,实体经济杠杆率较高,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而此次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直奔降低企业杠杆率而来,通过把需要付利息的债务融资变成无需支付利息的股权融资,解决企业资本面临的难题,防范债务风险。

   前不久,武钢集团和云南锡业集团分别与建设银行签订去杠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这两家国企率先尝试此轮“债转股”。根据协议,武钢240亿元的转型发展基金到位后,预计可以降低企业杠杆率10个百分点;云锡集团近百亿元投资资金到位后,预计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15个百分点。

   债转股的好处显而易见,却又不止于此。如果把握好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债转股在丰富金融市场“工具箱”的同时,将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加一份担当。

   通过市场化选择债转股对象,有前景的企业可以获得更有效的支持,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胜劣汰;与此同时,债转股的实施机构不是简单地将债权转化为股权,而是将以股东的身份积极参加公司治理,有利于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此外,债转股还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作为此轮债转股中“第一个吃螃蟹”的实施机构,建设银行债转股项目组负责人张明合认为,市场化、法治化推行债转股,一方面,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债转股后腾挪出的信贷资源可以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要求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可以化解潜在的不良贷款,用时间换空间,实现商业银行风险缓释,避免风险累积;此外,可以使银行的资金向好的企业倾斜,提升银行的经营能力,加快银行的转型,成为连通企业与投资人的纽带。

   当然,每一次改革都要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未雨绸缪。在债转股未正式推出前,曾有不少担心:此轮债转股会不会成为个别企业的“免费午餐”,演变为恶意逃废债?实施债转股过程中,政府会不会强行拉郎配?债权和股权风险会否传递?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以“三个不”和“三个强化”予以回应,即不兜底、不强制、不免责;强化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强化追责。“债转股由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如果形成损失,该谁负责谁负责,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不提供免费的午餐。但确认有资产损失,这个代价必须由原股东先担责。”

   “市场化债转股操作不当,会导致风险从企业传递给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建行副行长庞秀生认为,必须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通过扎实稳妥开展试点,不断总结经验,为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持续开展夯实基础。

   日前,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降杠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就是主要职责之一。

   专家表示,债转股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企业、投资者、银行及实施公司等多个方面,需要大量内外部沟通、协调工作,要想统筹协调有序开展,防止刮风式的一哄而上,势必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改革之道,为实体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新闻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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