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浏览次数:2618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09-19 |
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市房产局将行业信息建设与诚信监管有效结合,逐步完善行业诚信信息收集和整理制度,提高物业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
一是健全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在“池州网上房地产”开辟《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公示》专栏,将物业企业信息、小区管理人员信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及物业管理招标等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加强社会对全行业的监督。
二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警示名册制度,对投诉较多、影响较严重的违规企业,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意见,纳入警示名册,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禁止承接任何新业务,并公开通报,记入企业不良档案。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针对外地来池企业,要求企业资质在二级以上,并由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无违规经营的诚信证明才可准入市场,参与我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