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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将在六城市试点 继续完善试点方案
浏览次数:2904作者: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03-04

记者获悉,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确有此事。

  据了解,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要求,北京等6个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特别强调要确保公平公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所谓共有产权房,即政府和市民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购房人购房时,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实际上,本次在试点范围的淮安市,早在2007年起就已进行了共有产权的试点,政府和个人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的比例出资购房。2009年,上海也在保障房中试行共有产权房试点,共有产权房满五年如要上市交易,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若政府放弃回购,则按照产权比例,向住房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转让价款。

  具体到北京,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今年两会期间也提出,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房,可以由政府给予支持,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政府把自己那部分收益拿走。

  另外,记者了解到,北京计划在产权性保障房中试点共有产权方式,目前正对两种待选方案进行讨论。一种是政府与百姓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产权,一种是购房者低价购房后,上市时缴纳收益比例。

新闻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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